1.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
经核查,核查组确认,天津市中意德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符合《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,原始数据管理基本完整,核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采信。
1.2 排放量声明
经现场核查,并查阅相应原始数据和计算过程,核查组确认,核证的天津市中意德铁塔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排放源的排放量和排放总量如下表所示。
表 企业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
排放源 | 2024年碳排放量(tCO2) |
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| 4182.55 |
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| 2224.78 |
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量 | 1957.77 |
1.3 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建议
由被核查方的核查结果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分布可以看出,被核查方主要由镀锌炉窑使用的天然气燃烧二氧化碳排放为主,建议被核查方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,减少化石燃料的用量,加大绿电使用比例,开展光伏等微电网项目;结合目前生产运营情况,优化用能方式,开展节能改造项目,减少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。